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句诗出自清代林则徐的《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其二》。下面是对这句诗的详细解释:
诗句原文与出处
- 诗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 出处:《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其二》,作者为清代政治家、思想家、诗人林则徐。这首诗是他在被清政府谪戍新疆伊犁途中,面对人生重大挫折时所写的一组诗中的第二首。
字词解释
- 苟:如果,假使。表示一种假设条件。
- 利:对……有利。这里指对国家有益的事情。
- 国家:指当时的清朝国家。
- 生死以:意思是即使面临生死也毫不退缩,愿意用生命去换取或捍卫某种东西(在这里是指国家利益)。
- 岂:难道,怎么能够。表示反问的语气。
- 因:因为。
- 祸福:指灾祸和幸福,泛指人生的各种际遇和命运。
- 避趋:避开和追求。这里指为了个人利益而逃避危险或追求好处。
整体解释
整句诗的意思是:“如果对国家有利,我将不顾生死地去做;岂能因为个人的祸福得失而有所避趋呢?” 这句诗表达了林则徐坚定的爱国情怀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他愿意为国家的利益奉献一切,不会因为个人的安危或得失而改变自己的决心和行动。
背景与意义
这首诗的背景是林则徐在虎门销烟后被清政府革职并谪戍新疆伊犁的途中所写。尽管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和迫害,但他依然保持着高尚的情操和坚定的信念,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和责任感。这句诗也成为了激励后人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奋斗不息的经典名言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