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详细规定了传染病的类别,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传染病指鼠疫和霍乱,乙类则涵盖其他多种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并非在传染病防治法的范围内,而是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后,被纳入了乙类传染病的管理,采取了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行政命令,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该病也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关于治疗费用,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国务院决定对新冠患者实行财政兜底政策,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中央财政补助60%,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总结:1. 新冠病毒并非法定的乙类传染病。2. 新冠被国务院决定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3. 国务院有权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增加或减少乙类传染病病种。4. 新冠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该政策是国务院决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此类政策可以随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