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乔某认定自己没错的原因就是男子丁某与女子王某并没有领结婚证,两人只是同居关系,而后乔某跟丁某领了结婚证,所以她并不认为自己是插足了别人的婚姻。除此之外,乔某还认为自己53岁了还能够吸引到34岁的男人,而你31岁长得漂亮又有一个儿子的女人都无法吸引到自己的“老公”,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不能怪到别人身上。虽说乔某没有插足别人婚姻,可这也是明晃晃的插足别人感情啊,不是夫妻关系,那怎么说也算是男女朋友关系吧?更何况人家还有一个儿子,当小三了还能当得那么理直气壮,也是绝了。

王某跟丁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认识了解后就在一起了,于2019年的1月份举行了婚礼,可两人却没有去婚姻登记所登记就直接同居,这就等同于两人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丁某的身份还是“未婚”,乔某才能够顺利跟他去婚姻登记所登记,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乔某跟丁某的关系才是名正言顺,被法律保护的。其实在很多地方有一种说法,举办了婚礼其实也就等同于结婚,有没有拿结婚证都不是至关重要的,大概王某与丁某之间也是这样的意思。

王某今年31岁了,虽生有一子,可比起53岁的乔某也算是年轻女人,无论是样貌还是身材,王某都更加有优势,而34岁的丁某不喜欢31岁的娇妻而喜欢53岁的大妈,乔某就觉得王某本身就存在问题。乔某表示对于丁某过去有过一段“婚姻”以及有一个儿子都不在乎,因为那是他的过去,而现在自己与他是合法夫妻了,那就谈不上是什么插足别人婚姻,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婚姻可言。对于这样厚脸皮的女人...我也只能说是绝了。

乔某与丁某发生关系的确是在王某跟丁某还没有解除同居关系之前发生的,那实际上就等同于她插足了别人感情啊,哪怕是没有夫妻关系,那也算得上是男女朋友关系了吧?在别人还有对象跟儿子的情况下,还去跟人家发生关系,还那么理直气壮,估计是脑子瓦特了吧。不过在这个事件中我觉得最渣的就是丁某,他才是罪魁祸首,没有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就勾搭上其他女人,无论对乔某还是王某以及他的儿子来说,他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