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因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食品再次被抓,律师指出其作为累犯将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一、案件背景

2011年,郭美美因在网络平台“高调炫富”进入公众视野。
2014年7月,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满释放。

二、西布曲明的危害与法律背景

三、律师解读
郭美美等人明知保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具体刑罚将依据对服用者造成的危害程度来判定。
郭美美在刑满释放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再次涉嫌犯罪,系累犯。
根据法律规定,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确定郭美美是否明知,应通过她的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社会认知能力;货物来源及其包装;郭美美本人或其家属、亲友是否食用该产品;郭美美是否接到过消费者的副作用反馈等方面来作推定。
如果有证据表明,食药监局或公安机关在依法告知该减肥药存在有毒、有害情况,或者有人告知后,郭美美继续销售的,那完全可以推定明知。但如果并没有行政机关或他人告知,则不能推定明知。
如果现有证据能证明郭美美并不明知,或现有证据无法推定郭美美明知的,则根据“存疑有利于嫌疑人原则”,就不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郭美美定罪。
四、相似案例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刘某瑄、纪某等人自制减肥药并通过微信销售。
销售总额达131万余元,减肥药中含有违禁物质盐酸西布曲明。
5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四个月及罚金。
两名被告人需支付公益诉讼赔偿130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