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已提出取消著名商标制度,但已注册著名商标仍可继续使用。此制度过去旨在通过政府评定与认定,对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质量、纳税情况及守法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评估,给予奖励、扶持与保护。设立初衷旨在激励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强化产品质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然而,政府对著名商标的认定与特殊保护,可能涉及滥用政府公信力为商业背书、选择性支持市场主体,以及扭曲市场竞争关系的问题。这一制度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弊端。202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手清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著名商标制度的取消,意味着政府不再通过官方途径对企业产品进行特别认定和保护。已注册的著名商标在短期内仍可继续使用,但未来不再享受政府给予的额外奖励、扶持和保护。这一政策变化旨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减少行政干预,避免资源错配,鼓励企业以自身实力赢得市场认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来获得竞争优势。长远来看,取消著名商标制度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