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积福自1986年起,在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直至1987年9月。随后,他在井冈山市(县)担任副书记、市长,直至1992年6月晋升为省委候补委员。1991年8月至1995年4月,他担任吉安地委委员(副厅级)、吉安市(县)委书记,其间还于1992年6月至1995年6月担任省委委员。1995年4月至1998年2月,他任宜春地委副书记,并于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完成本科学习,同时于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98年2月至2001年12月,他担任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于1998年11月至2000年11月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研究生课程进修。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他担任九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他同时担任九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5年6月至2010年3月,他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010年3月起,他担任江西省矿业联合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