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微信号登录!两公司利用软件辅助营销被告,腾讯获赔一千万

多微信号登录!两公司利用软件辅助营销被告,腾讯获赔一千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厦门联络易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登堂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软件辅助营销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1000万元。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联络易公司与登堂公司开发销售的“联络易系统”提供多微信号登录、客户资料建档、智能客服等功能,通过伪造微信客户端绕过技术限制,实现批量操作与数据监控。该行为被认定妨碍微信平台正常运行,增加运营风险,威胁用户数据安全,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前腾讯曾因类似侵权行为获赔3260万元(2022年深圳中院判决),本案刷新了微信群控类案件的赔偿纪录。

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技术干扰:联络易系统未经授权使用微信内置公钥,伪造客户端实现多账号同时登录,与微信网页端、PC端技术排斥,破坏产品完整性。

数据风险:系统强制收集用户聊天对象标签、好友增删记录、转账红包等数据,生成营销报表,导致微信数据被非法存储与监控。

规则违背:系统提示“防止被封号”,表明涉事公司明知微信禁止批量推送营销信息,仍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主观恶意明显。

商标侵权:登堂公司使用“微信”“weixin”作为网站名称及域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的规定。

法律适用与判决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正常运行。联络易系统通过伪造客户端、绕过登录限制等行为,直接破坏微信的技术架构与用户体验。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涉事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损害互联网市场秩序,属于严重侵权。

赔偿计算逻辑

侵权获利推定:联络易公司宣传2019年注册企业用户达2万家,按企业版单价4980元及行业利润率13%-15%计算,最低获利1294.8万元。

恶意加重处罚:法院认为侵权行为恶意明显,损害营商环境,故全额支持腾讯提出的1000万元赔偿请求(联络易公司赔偿800万元,登堂公司对其中的3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登堂公司另因商标侵权需赔偿10万元,二审中该部分被免除)。

二审争议焦点与结果双方对侵权行为无异议,仅就赔偿数额展开辩论。联络易公司主张宣传数据夸大、报价与实际售价不符,但未提供证据,法院未予采纳。二审法院维持侵权认定,并基于侵权规模、恶意程度及行业影响,将赔偿额从一审的360万元(联络易350万元+登堂连带200万元+单独1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联络易800万元+登堂连带300万元),其中登堂公司单独赔偿部分被取消。

行业影响与启示本案明确界定技术辅助营销的合法边界,强调企业不得通过破坏平台规则获取竞争优势。高额赔偿(1000万元)彰显司法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严厉态度,警示从业者尊重知识产权与技术安全,维护公平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