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的国家标准如下:
1. 试验压力要求: 水管打压实验的静水压力应为管道的工作压力,且试验压力不能低于0.80MPa。 若管道的工作压力小于0.8MPa,则水压试验压力应选择0.8MPa。 不能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2. 渗漏检查: 管道充水后,应对未回填的外露连接点进行检查。 发现渗漏应及时进行排除。
3. 试验管段长度: 管道水压试验的长度不能超过1000m。 对于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水压试验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m。 系统中有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试压。
4. 试压管段端头检查: 对试压管段的端头应进行牢固性和可靠性的检查。 试压时,支撑设施严禁松动崩脱,且不得将阀门作为封板。
5. 加压设备要求: 加压应采用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且精度不应低于1.5级。 量程范围应为试验压力的1.31.5倍。 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