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转企业并非全部改制,而是部分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的转企,且这一改革并非新近发生,而是早在2015年就已启动。 以下是详细解释:
并非所有山东省属事业单位都转企,而是部分公益三类事业单位。
山东共有省属事业单位463个,市县事业单位3.1万个,改制影响范围相对较小。
早在2015年,山东省就已开展省属事业单位转企业工作,并发布了相关处理意见,规定了转制后的各种问题。
201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更新了处理意见,条款从8条扩充至14条。
今年发文单位增加到十个,但具体涉改单位未披露。
2015年确定的79家转制单位主要是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如设计院、招待所、研究院、印刷厂、新闻出版机构、服务中心等。
这些单位大多已按照企业模式改革运营。

本质是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转企。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公益类事业单位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全额拨款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主要集中在公益二类,公立医院基本属于此类;自收自支主要集中在公益三类,未来将全部清理出事业编制范畴。
在本轮事业单位改革中,公立医院并非重点,其事业编受影响较小。
公立医院编制改革历经多年,从去编制到动态调整。2020年后,去编制浪潮退去,国家强调公立医院编制资源必不可少,需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再提编制动态调整,预示公立医院编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