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花莲五子命案是一起父母杀害五子后自杀的灭门惨案。
2006年9月7日,花莲县吉安乡吉昌一街二五八巷二十五号民宅附近传出阵阵恶臭。由于屋主刘志勤一家多日未出门,邻居心生怀疑并报警。警方进入后发现,五具尸体叠在一块,头部都被大型的垃圾袋套住,手脚及颈部都被铁丝捆绑,死状凄惨。经检验,五具尸体皆为刘志勤的孩子,分别为长子刘昱辰(18岁)、次子刘昕辰(17岁)、长女刘其臻(12岁)、次女刘其恩(9岁)及幼子刘北辰(8岁)。遗体因死亡多日呈现僵硬,有毒物反应,分析为生前可能遭药物迷昏后杀害。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楼有两张求救纸条,分别写着“遇绑架,孩子被控中,情况危急,赶快报警”和“25号(即刘家门牌)遇绑,控制、小孩危急、请速报警”。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刘志勤夫妇的嫌疑越来越大。警方在浴室胶带上发现一个残缺的指纹,比对后属于刘志勤。同时,捆绑孩子使用的胶布、剪刀、绳子、尖嘴钳、铁丝等物,都是林真米亲自采购回来的。此外,警方在刘志勤的工作室里发现一台数码相机,通过还原技术恢复了曾经存储在机内空间里的数张照片,照片记录了刘志勤亲自杀死自己五个亲生孩子的过程。
2015年6月15日,警方在花莲县吉安乡慈云山附近山坡发现两具白骨,经鉴定为刘志勤和林真米夫妇的遗体。根据现场发现的农药罐判断,他们很可能是服毒自尽的。2015年9月11日,花莲地方检察署宣布“花莲五子命案”正式结案,根据案件主要证物证明,杀死五个孩子的真凶正是刘志勤和林真米夫妇,两人在犯下命案后选择了自我了断。在主要嫌疑人已死的情况下,检方决定对二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尽管警方已经结案,但此案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和争议点。例如,刘志勤夫妇为何会杀害自己的孩子?他们是如何迷昏孩子的?以及他们为何选择自杀?这些问题至今仍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是一起令人震惊和悲痛的灭门惨案,给受害者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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