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庭审核心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与指控

二、庭审关键细节
动机:许国利供述四点原因:
2018年后夫妻感情恶化,来某某曾做“错事”成为其心结(具体内容未公开);
11岁小女儿教育问题(成绩下滑);
吵架后自尊受挫;
房产、装修等矛盾。
过程:案发当日傍晚,两人因家务受伤争吵,许国利称“日子没法过”,决定“做掉”妻子。他强调自己“很爱妻子但无法忍受”,连续三次重复“日子没法过”作为杀人理由。
许国利承认杀害及分尸事实,但辩称工具(美工刀、切割机)并非为作案准备,否认预谋杀人,声称“临时起意”。
庭审中提出精神鉴定请求,被法院驳回,理由为其作案过程缜密、事后伪装撒谎,且家族无精神病史。
许国利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但未明确赔偿方案。
庭审最后称“后悔两个字没有用”,回顾与来某某1988年相识、2008年重聚的经历,表达悔意。
三、案件审理与后续安排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庭审持续至中午12时47分,案件将择期宣判。
2020年7月5日,来某某失踪案引发关注;23日,杭州公安通报许国利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初步交代因家庭矛盾杀人分尸。
2020年8月6日,许国利被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影响与相关方情况
来某某与前夫的女儿余某(30岁)及女婿出席庭审,未回应许国利与来某某的小女儿许某怡(12岁)是否知情。
许某怡目前由余某和一位亲戚共同抚养。来某某家人已买好墓地,待判决后寻找遗体下葬。
案件最初以“失踪案”引发舆论关注,后因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成为全国焦点。
检方强调许国利有翻供情节,需警惕其辩解的合理性。
五、法律与伦理分析
六、案件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