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意大利出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最新通知

自意大利出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最新通知

自意大利出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最新要求自4月4日起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接种要求

完成全部规定接种次数(如需接种2剂次,则需完成2针接种),且完成接种满14天后方可申请健康码。未满14天者不予审发。

未完成规定剂次或同一天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者,按未接种人员处理。

完成加强针接种无时间间隔要求。

检测流程

登机前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我闭环管理7天,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登机前48小时内:在驻意使领馆指定机构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双核酸”),需在不同机构进行,最后一次采样需在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

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检测(搭乘上午航班者可于前一天下午进行),需在指定机构或机场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上传材料

7天前核酸报告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

登机前48小时“双核酸”报告

疫苗接种凭证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个人护照、居留、签证、机票行程单等文件

温馨提醒

12小时内抗原报告无需上传健康码系统,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提交航司查验。

检测流程

登机前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我闭环管理7天,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机构完成血清抗体和核酸“双检测”,核酸检测采样需在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

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检测(搭乘上午航班者可于前一天下午进行),需在指定机构或机场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上传材料

7天前核酸检测报告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

登机前48小时“双检测”报告

个人护照、居留、签证、机票行程单等文件

温馨提醒

12小时内抗原报告无需上传健康码系统,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提交航司查验。

判定标准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疫苗导致的阳性除外)。

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N蛋白IgM抗体阳性亦按既往感染史人员处理。

痊愈预审流程

肺部检查:在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肺部CT或X光检查,结果需注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痊愈”(孕妇等特殊人群可免检)。

两次核酸检测: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需为阴性且间隔24小时以上。

邮件预审:在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3天内将上述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ufficioconsolare@163.com),邮件主题标注“本人姓名+确认痊愈申请”。

健康监测要求

预审通过后,进行6周健康状况监测,期间无异常后,再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阴性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

行前检测

完成14天健康监测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双核酸”检测(不同机构,最后一次采样在登机前24小时内),并在登机前12小时内完成抗原检测。

上传材料

驻意使领馆“确认痊愈”回复邮件截图

14天健康监测前的两次核酸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

登机前48小时“双核酸”检测报告

疫苗接种凭证(如有)、《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如有)

个人护照、居留、签证、机票行程单等文件

温馨提示

12小时内抗原报告无需上传健康码系统,但需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提交航司查验。

判定标准

海上作业或维修、游轮及货轮等船上工作人员。

隔离观察要求

登陆后进行一次核酸预检测,结果阴性后进行14天闭环隔离管理,并由船公司出具《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检测流程

已接种疫苗船员:参照完成接种疫苗人员要求进行检测。

未接种疫苗船员:参照未接种疫苗人员要求进行检测。

上传材料

登陆后首次核酸检测报告

《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登机7天前核酸检测报告

《自我健康检测表》(7天)

登机前48小时“双核酸”或“双检测”报告

疫苗接种凭证(如有)、《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如有)

个人护照、船员证、签证、机票行程单等文件

隔离观察要求

需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隔离期间如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疑似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

企业需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或相关证明,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检测要求

根据自身情况(接种疫苗情况、是否有感染史情况)参照前文要求申请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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