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都是绿色的。上面有使用须知,个人姓名,生日,住址,年龄,性别,死亡时间,家属姓名。
葫芦岛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时携带相关手续须知。
(一)、正常病故。
1、携带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2、携带故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明。
3、携带家庭主要成员(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非正常死亡
1、交通肇事:遗体尸检后,携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开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2、意外(含凶杀、溺水、坠楼等):携带市公安局尸检中心开具的死亡证明。
3、携带家庭主要成员(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凡具有我区常驻人口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遗体。
1、火化所需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非正常死亡需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2、免除费用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出具的低保或五保证明材料。
3、免除费用对象户口簿原件。
4、免除费用对象居民身份证原件。
5、免除费用对象低保证原件。
6、丧属承办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7、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需持政府部门出具的见义勇为认定材料。
8、人体器官捐献者需持红十字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连山区人民政府 亲人亡故如何办理火化?如何办理火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