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星号”货轮被俄罗斯炮艇击沉事件回顾
2009年1月3日,一艘名为“新星号”的货轮从泰国曼谷出发,装载着4990吨袋装大米,目的地是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该货轮上共有16名船员,其中10名为中国人。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回顾:
货轮背景与航程:“新星号”货轮原产于中国浙江的一个造船厂,后经过多次转手被香港吉祥瑞公司收购,并租给了一家上海公司。此次从泰国到俄罗斯的航程长达26天,由于运费较低,货轮到达俄罗斯时已基本处于赔本状态。
卸货与货损争议:1月29日,“新星号”到达纳霍德卡港并开始卸货。当船上还剩约150吨货物未卸完时,收货人新西伯利亚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大米受海水浸渍变质,于是提出暂停卸货,并以400吨大米受潮为由索赔980美元/吨。“新星号”因此被滞留在港口。
法律纠纷与裁决:吉瑞祥公司(货轮东家)随后向投保的保赔保险协会上报此事,保赔协会介入处理。2月8日,俄方收货公司向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并提出诉前保全请求。2月10日,法院以原告方不能提交相关证明及提供反担保为由,驳回诉前保全请求。2月11日,在多方交涉下,俄方收货人安排继续卸货,并于当晚完成剩余货物的卸货。但此时,由于俄罗斯收货人未给“新星号”办理离港手续,货轮无法离开纳霍德卡港。
擅自离港与拦截:尽管面临离港手续问题,吉瑞祥公司因急于在天津港进行下一笔生意,于2月12日深夜擅自让“新星号”起锚开船。纳霍德卡港口随即要求停船,但“新星号”未予理会。港口随后向俄罗斯边防巡逻队通报。俄罗斯边防巡逻队派出一艘炮艇从符拉迪沃斯托克出发拦截“新星号”。
激烈交火与沉没:据幸存的中国船员称,“新星号”在离开纳霍德卡港100海里时遇到俄罗斯边防巡逻队。俄罗斯巡逻队先用无线电、闪光灯、旗语等要求停船,均未成功。在鸣枪示警后,“新星号”仍未停船,于是俄罗斯军舰开火。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期间共发射了500多发炮弹。经过多次猛烈射击后,“新星号”同意返回港口。但当晚18点左右返航时,船员发现船舱进水,船体倾斜。次日早上8点,倾斜已达15度,船长下令发出求救信号后弃船。然而,逃生艇已被炮火损坏,船员只能用备用充气阀逃生。在撤离过程中,8名船员死亡(其中7名为中国人,1名为印尼人),8名船员被俄罗斯救援船救起。
后续反应与争议:事件发生后,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关切,并召见驻俄罗斯大使要求彻底查明此事。中国海事局副局长表示,不能确定船沉与俄罗斯人有直接关系,且“新星号”悬挂的是塞拉利昂国旗,不能完全算是一艘中国船。2月20日,俄罗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公布事件细节,宣布中国货轮应负全责。新星号船长被俄方以非法越境罪判处三个月徒刑,而击沉中国船只的俄罗斯士兵则受到了表彰。
这起事件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但最终却以8人失去生命而告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