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奇数是指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其数学表达式为2n-1,其中n为整数。奇数也被称为单数,可分为负奇数和正奇数。2. 偶数是指能被2整除的整数,其数学表达式为2n,其中n为整数。偶数也被称为双数,同样可分为负偶数、0和正偶数。3. 质数,又称素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外,没有其他因数的数。质数的最小值为2,且其因数只有两个,即1和它本身。4.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合数的因数数量必须大于两个。最小的合数为4,其因数为1、2和4。扩展资料:关于奇数和偶数的性质:1. 连续的两个整数中,必定有一个奇数和一个偶数。2. 奇数加奇数等于偶数;偶数加奇数等于奇数;偶数加偶数等于偶数。3. 奇数减奇数等于偶数;偶数减奇数等于奇数;奇数减偶数等于奇数。4. 若a、b为整数,则a+b与a-b的奇偶性相同。5. n个奇数的乘积为奇数;n个偶数的乘积为偶数;算式中有一个为偶数,则乘积为偶数。6. 奇数的个位数为1、3、5、7、9;偶数的个位数为0、2、4、6、8。7. 奇数的平方除以2、4、8的余数为1。8. 任意两个奇数的平方差是2、4、8的倍数。质数的性质:1. 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何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是质数,要么可以唯一地分解为几个质数的乘积。2. 质数的数量是无限的。3. 质数的数量是不减函数。4. 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5. 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为1、3、7、9。合数的性质:1.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2.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数为5的都是合数。3. 除0以外,所有个位数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4. 所有个位数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5.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6.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唯一地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