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恋爱保险已经没有了,早在两三年前就已经全部下架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监管发布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第七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开发下列保险产品: 1.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利益。 2.约定的保险事故不会造成被保险人实际损失的保险产品 3.承保的风险是确定的,如风险损失不会实际发生或风险损失确定的保险产品。 4.承保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投机风险的保险产品。 5.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 恋爱保险”很明显是属于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所以在获得了短暂的关注后,恋爱保险就迅速被叫停了。现在也有一些公司推出合约类的恋爱保障,但是这些公司并不是保险公司,很容易破产,到时候能不能履行合约也很难说。比如说光年恋约相关产品,它不是恋爱保险,也不是保险产品。它和恋爱保险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一,服务主体不一样。恋爱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而光年恋约并不是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 第二,法律保护不一样。恋爱保险是受《保险法》《合同法》双重保护的,而光年恋约受到《合同法》保护,而不受《保险法》保护。 实际上,《保险法》是一道比较强的保护罩,恋爱保险的偿付能力监管更为严格也更为规范。用白话说,光年恋约得不到兑换的概率理论上确实是比恋爱保险大一点,但是毕竟还是一份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即使最后没有得到兑换而发生争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光年恋约的定价比恋爱保险要高,单从这个产品本身来说,光年恋约的兑换能力理论上应该不逊于此前的恋爱保险。也有一种可能是恋爱保险亏本,但是保险公司通过别的产品来补贴这个亏损漏洞,都是有可能的,没看到数据,无法得知。如果你依然担心这家公司破产或者担心得不到兑换的读者,请不要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