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律·到韶山》是毛泽东所作的一首七言律诗,以下是这首诗的原文及译文:
原文: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译文: 离别后多少梦境在诅咒岁月的流逝,我的故乡啊与你一别已过了三十二年。 红旗漫卷吹动农民的武装,而敌人却高高举起霸主的皮鞭。 因为太多的壮志总有牺牲在先,我怎敢让这日新月异的世界换不到新的容颜。 欣喜地看到大片庄稼如千层浪翻滚,都是劳作的英雄们在夕阳西下时收工归来。
在这首诗中,毛泽东通过对自己回到阔别32年的故乡——韶山的所见所感的描写,抒发了对人民革命胜利的由衷赞美之情。诗的前四句写韶山的变化,通过对比手法反映出旧中国与新中国的巨大差别;后四句则着重抒写诗人内心的感受,表达了他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和革命的坚定信念。整首诗语言质朴自然,情感真挚深沉,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